江苏宿迁沭阳县农业生产主体产品可追溯项目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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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农业生产主体产品可追溯项目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信息发布时间:****-**-**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各投标人:
沭阳县农业生产主体产品可追溯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于****年**月**日开评标结束后发布了结果公告,公告期间采购人共收到两家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年**月**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复议。经原评标委员会复议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家。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本项目重新招标。沭阳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附件:*****d*d-*c*b-*ebc-*cdd-*e***d*d*e**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