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物安中心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集中宣传活动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国有个传统,过年过节办喜事时都要燃放鞭炮,燃放烟花爆竹是老百姓一种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但是不分时间、场合、种类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尘、噪声不但污染空气,而且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燃放不当还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双节将至,为做好****年烟花爆竹工作,落实小区安全生产,市物安中心发动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全市各小区内开展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集中宣传活******通过悬挂宣传横幅、LED电子屏、物业小喇叭、在小区出入口、微信业主群及公告栏张贴温馨提示等方式,广泛向小区居民宣传禁放限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倡导居民遵守我市禁放限放规定。同时对违规现象及时劝阻,对不符合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进行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与业委会、社区及公安局反馈,积极配合、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公安等职能部门做好禁放管控措施,加强各自管理区域的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力度。余姚市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禁放地点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谭家岭路――梁周线――北环路――达环路――月梅路――望湖路-―兵马司路――子陵路――城东路――谭家岭路,以上路段相连形成的封闭区域。其他地区不列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二、限制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限制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到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商品交易市场;(八)高层建筑;(九)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余姚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