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青漾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申请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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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门于****年**月**日受理了******申请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经审核,符合设立条件,现对拟同意设立的该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桥路***号培训类别:文化艺术类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情况类 别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或国籍备注举办者叶雨孜女**厦门同安法定代表人叶雨孜女**厦门同安行政负责人叶雨孜女**厦门同安培训项目:美术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联系电话:****-******* 、****-******* 传真:****-******* 联 系 人:刘元静、林永红通讯地址:同安区环城西路**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邮编:****** 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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