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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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供应商提供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在现有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同时为了满足科室的日常使用需要,增加临床WEb浏览系统、备份归档系统、治疗效果评估系统及各个流程节点的专业工作站。系统升级完成后需满足医院电子病历等级评审要求,实现与其他系统的无缝对接。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院内目前使用的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由******于****年建设,建设至今运行稳定良好,本项目旨在将现有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包含服务端升级、预约登记系统升级、病史问诊系统升级、影像融合处理与报告系统升级等。考虑到系统升级改造前后及升级改造期间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业务连续性,不能造成历史数据丢失或不可用,保证系统在数据层面的平滑升级, 以及后期软件使用的延续性、医院个性化定制需求等,只有现有系统厂家进行升级改造服务才具有保障。******对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软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故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项目只能由******进行服务。
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一)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故此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号院**楼*层*单元****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号楼
联 系 人:金聪
联系电话:*****************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