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印发《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优质结构奖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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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市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品质新湖州建设工作,有效推进精品工程创建,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我局制定了《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结构奖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结构奖认定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品质新湖州建设工作,有效推进精品工程创建,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认定办法》、《湖州市建设工程飞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市优质结构奖)代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构质量的先进水平。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高架道路、桥梁、立交桥、净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结构取得市优质结构奖称号,方可申报市飞英杯、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第三条市优质结构奖的评选以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规定和现行工程建设施工验收规范及评价标准为依据。第四条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实地评审工作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局)委托各区县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管中心)组织实施。申报国家、省级优质工程和市辖区的项目,由市建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余项目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五条市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工程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申报单位)申报,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管中心)推荐,由市建设局审核认定,于每年**月底前公布当年度市优质结构奖获奖文件。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第六条申报工程必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建成后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七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奖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项目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质量问题集体信访投诉。(二)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质量有特色、有亮点。(三)工程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施工质量经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四)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已通过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真实、完整,结构工程质量已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评价达到优良等级(即结构工程实得分≥**分)。第八条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优质结构奖:(一)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缺陷,需进行加固处理的;(二)施工过程中因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受到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三)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等问题被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第三章 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第九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奖需提交下列材料:(一)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计划表(附件*);(二)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附件*);(三)其他材料:*.施工许可证(扫描件);*.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结构工程基本条件核查表(附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结构工程质量评价表(附件*);*.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价报告;*.结构工程创优总结(包括工程概况、反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钢结构、砌体工程施工和质量方面的难点、技术措施、形成特点及亮点);*.能反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钢结构、砌体工程施工和质量方面的难点、特点及亮点的工程照片和影像资料。第*-*项资料应装订成册,第*项资料制成电子文档。第十条市优质结构奖申报程序如下:(一)申报单位在工程项目(含基桩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管中心)递交“湖州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计划表”(附件*)。(二)申报单位应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对工程项目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进行自评达到优良后,交由监理及相关责任主体验收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三)主体结构验收通过后且在装饰分部施工之前,由申报单位将第九条所列资料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管中心)。计划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项目的申报表应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建管中心。申报材料应包括书面材料及电子版。第四章 实地评审和认定公布第十一条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管中心)收到申报单位递交的市优质结构奖申报资料后,应在*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实地验收工作不应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 第十二条实地验收工作程序如下:(一)听取申报单位创优质结构情况汇报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关于工程质量评价的意见。(二)核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核查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等原件)。(三)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四)对工程结构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附件*)第十三条实地验收时,申报单位应向评审组汇报包括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程序验收等情况,应采用影像及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应不少于*分钟。 第十四条市优质结构奖评审、认定公布程序为:(一)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管中心)(以下统称“推荐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二)召开评审会议,宣布评委会组成文件和评审工作流程与评审要求;(三)评审委员会听取申报项目复查组组长对工程结构质量复查情况汇报;(四)评委评议;(五)无记名投票;(六)对拟推荐的工程进行不少于*个工作日的公示;(七)向市建设局行文推荐申报市优质结构奖名单(推荐名单按质量水平高低排序);(八)市建设局汇总审议市优质结构奖推荐名单,结合推荐意见、日常监管和企业信用情况,确定市优质结构奖认定项目建议名单;(九)市优质结构奖认定项目建议名单在市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项目,市建设局确认后发文公布。第五章 评审纪律第十五条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管中心)加强对市优质结构项目申报、验收、评审和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评审,择优推荐。市建设局加强对推荐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市建设局每年对各区县优质结构评审工作开展不少于*次的督导。第十六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发现有采用虚假材料申报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评。第十七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标准,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评审委员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市优质结构奖的评选认定不收取任何费用。除本办法规定的现场核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市优质结构奖评审的名义对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现场进行检查。第六章 附 则第十九条 对已获得市优质结构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有异常不均匀沉降、结构性开裂、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结构性质量问题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形,市建设局将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核实,取消该工程市优质结构称号,对申报单位予以通报。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附件:*.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计划表*.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结构工程基本条件检查表*.结构工程质量评价表 *.结构工程质量现场验收评估报告附件*-********-*****-**-建筑管理***.******.***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