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安康市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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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安康市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安康市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位于岚皋县岚河流域,主要涉及岚皋县城关镇、佐龙镇、蔺河镇、南宫山镇、孟石岭镇。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号)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网络链接:https://***.******.***/s/**V*aU*CBg*gGZ*AdItUBPQ?pwd=zv*f,提取码:zv*f另外公众还可以在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s/*UKgpUEG*AlXgFVkrpEdgwQ?pwd=fs*e(提取码fs*e)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可以寄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收件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西路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联系人:张康林电话:****-******* 邮箱:******(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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