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全椒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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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
近年来,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全椒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为顺应群众呼声,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构建文明和谐的生活秩序,根据《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年全椒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县政府禁止燃放规定。全椒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从县城东北原高速收费处→椒陵大道→传塘路(含东沅集团青山君)→经一路→外环路新襄河大桥→襄河东大堤(途经在网红桥、柳圩排涝站)→******(污水处理站)→高铁沿线→孙塘路→万福路→景盛路→环清西路→环清北路(途经至石沛路段)→新龙河埂→高速公路沿线→高速立交桥→原高速收费处”所合围区域。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不得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燃放人或监护人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自觉遵守禁止燃放规定的同时,支持和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积极举报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美好家园。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全椒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全椒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