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省分公司机关物业服务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终止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省分公司机关物业服务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终止公告招************招标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监督************监督单位联系电话****-*******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八终止原因在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青******自愿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提交弃标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招标人决定,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邮箱:qhlxglgs@***.com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号城馨天悦*号楼*楼**********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