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神州天脉网络计算机有限公司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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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神********%股权转让方名称
北京******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现注册地址和经营场所为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所有,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现有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场所。 *.根据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北京海淀中科计算技术转移中心和北京******拟转让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如该转让行为先于本项目完成,则需要征询前述股权的受让方是否行使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 *.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时限或未按披露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及法律风险。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本方知悉标的企业现注册地址和经营场所为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所有,本方同意本次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现有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