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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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号)合自然资规公告[****]*号 ****年**月**日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新站区XZ******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合肥新站区大禹路以东、龙子湖路以北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B****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宗地编号:蜀山区SS******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以西习友路以北年限:**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蜀山区SS******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亿元人民币。
新站区XZ******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二楼***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二楼***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蜀山区SS******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新能源汽车品牌展示及销售等功能的体验化展示馆。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蜀山区就投资规模、企业资质、项目业态等签订监管履约协议。如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签订监管协议,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此款由蜀山区负责监督落实。
项目建成后须整体持有,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
*、新站区XZ******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向新站高新区管委会提供与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加油站安置协议。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上述材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并同步建设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及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装置。
*、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个月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设项目,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明确:①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规划设计条件不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②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无偿移交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不动产产权须直接登记至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年内,竞得人及******不得参与合肥市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年**月*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http://***.******.***.cn/hftd/?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怀宁路****号 联系 人:方劲松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