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域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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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济南市域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项目编号:SDGP*********************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因原特定资格要求等表述不规范,现予以澄清。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征集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一、分包*供应商的特殊资质条件:“(*)有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单位,还需提供山东省保密局批准开展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属地核发的本年度有效核验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新闻出版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属地核发的本年度有效核验证明材料复印件”现澄清为 “(*)有保密局核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单位,还需提供山东省保密局批准开展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有新闻出版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属地核发的本年度有效核验证明材料复印件”二、分包*、分包*、分包*、分包*、分包*、分包*的价格扣除评审标准:“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的价格扣除C* ,即:评标价=核实价×(*-C*);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现澄清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三、在征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各采购包中均增加“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明细表”一行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征集人信息 名 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成文 电 话:****-******** 征集人: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