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地铁2号线2024年-2026年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保项目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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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YY-FW-****-***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招标编号为YY-FW-****-***的福州地铁*号线****年-****年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保项目作出的答疑纪要如下:问题*、质疑事实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国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通信系统集成供货或通信系统施工(安装)或通信系统维保项目业绩。注:①通信系统是指:通信传输系统、无线通信系统、有线电话系统、通信电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业绩合同中应至少包括上述系统中的一种。②施工(安装)业绩以业主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通信系统集成供货、维保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③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④本项目不认可联合体业绩。疑义:此处要求投标人提供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的国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通信系统集成供货或通信系统施工(安装)或通信系统维保项目业绩。此业绩是否可以框架合同+多张订单(订单总金额大于***万)吗?还是需要单项合同业绩。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福******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