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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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各社会团体、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以及《北京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试行)》《北京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将开展****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年*月**日(含)前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年**月**日(含)前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时间 *、按照相关规定,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于****年*月**日(含)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年报)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后,于****年*月**日(含)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于****年*月**日(含)前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年报)材料。 三、年检年报方式 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社会组织通过北京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s://***.******.***.cn)→政务服务→法人办事→年检年报栏目,使用“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系统,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上传审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加盖本组织电子签章后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年检(年报)材料,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系统将于****年*月*日自动关闭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材料的提交功能。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填报完成后将年检报告提交给业务主管单位审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后将年检报告返回给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通过系统再次提交给登记管理机关。 *、****年*月*日及以后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不需要提供审计报告。 *、各社会组织要对年检(年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不得填写虚假信息,不得缺项、缺页。 五、其他事项 业务咨询电话:********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