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智能烟雾探测报警器采购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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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烟雾探测报警器采购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智能烟雾探测报警器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繁昌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独立式智能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品牌:吉凯达
规格型号:JKD-***NB
数量:****个
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章晓九、王超、范耀华、凤小勤、滕德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芜湖市镜湖区民政局镜湖区养老院社会化消防服务合同、繁昌区荻港养老服务中心消防用品销售合同。
(二)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号繁昌政务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号商务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电话:***********
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