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智能烟雾探测报警器采购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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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烟雾探测报警器采购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智能烟雾探测报警器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繁昌数字经济产业园*楼***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独立式智能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品牌:吉凯达 规格型号:JKD-***NB 数量:****个 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章晓九、王超、范耀华、凤小勤、滕德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芜湖市镜湖区民政局镜湖区养老院社会化消防服务合同、繁昌区荻港养老服务中心消防用品销售合同。 (二)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号繁昌政务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号商务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赛赛电话:***********  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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