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拟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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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淳安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的通知》(淳农〔****〕**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认定下列人员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的请向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王知荣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号淳安县农业行政执法队法规科(执法督查科)附件:****年拟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年*月*日****年拟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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