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劏鸡水库和南唐水库上游有个养猪厂,厂内污水直排入水库,影响水库水质的问题整改完成的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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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一、问题情况举报件编号:D*WZ************。反映“劏鸡水库和南唐水库上游有个养猪厂,厂内污水直排入水库,影响水库水质”问题。二、牵头单位藤县农业农村局三、整改情况****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和天平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到现场核实,发现“劏鸡水库和南唐水库上游有个养猪厂,厂内污水直排入水库,影响水库水质”的问题基本属实。该养猪******的养猪场,工作组即责令其进行整改:一是立即拆除所有排入水库的管道,清理溢漏的粪污;二是加盖或修复粪污收集池和贮液池的雨棚,修复周边的雨水渠,认真做好雨污分流,防止雨水进入粪污收集池和贮液池;三是拆除老化和暗埋的管道,及时修复破损的管道,并做好标识;四是在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规范粪污浇灌,防止粪污在浇灌过程中直接溢流到水库。四、验收情况****年*月*日,验收工作组对“劏鸡水库和南唐水库上游有个养猪厂,厂内污水直排入水库,影响水库水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经工作组确认,存在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符合整改要求,基本达到验收条件,原则上通过了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日,共*天,监督电话:****—*******。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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