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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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展示开始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发表时间:****-**-**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采购意向公示一、需求概况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拟进行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资质信誉高、综合能力强、服务口碑好的单位,负责医院货物类、服务类、信息类等相关的采购工作。
二、服务期限:*年。中选后合同一年一签,医院每年将对中选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三、拟中选数量:本次拟遴选*家采购代理机构。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参选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参选人必须已完成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近期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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