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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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建设废弃料深加工项目龙岩市武平县象洞镇光彩村二组**-*号************项目位于龙岩市武平县象洞镇光彩村二组**-*号,拟新建一条机制砂、碎石生产线。项目以废弃土石方为原料,经破碎、筛分、整形、洗砂等工艺处理,年利用废弃料***万吨,年生产机制砂**万吨、碎石**万吨。(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钢制浓密罐絮凝沉淀+板框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建设厂外截排水沟,初期雨水与堆场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喷淋用水,不外排;建设净车出场措施,洗轮胎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全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合理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原料和成品堆场应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破碎、筛分、制砂工序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厂区地面应进行硬化、绿化。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沉淀池沉渣、压滤泥饼外售综合利用,厂内堆存应采取“三防”措施;少量废机油可作为设备润滑使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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