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4A景区项目(EPC+O)【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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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upportLists]     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A景区项目(EPC+O)更正公告 一、[endif]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衡阳市南岳第一峰·廻雁峰创*A景区项目(EPC+O),现对招标文件以下三项内容进行更正:①原第二章、***.******.***.担保金额: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前,中标金额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专用条款 ***.******.***履约担保 本工程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限价的*%)。履约担保金额现统一更正为:合同限价的*%。②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方案内容工程总承包方案及运营方案本项目分值为**.**;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本项目分值为*.**;工程总承包管理重点、难点分析、本项目分值为*.**;项目运营方案、本项目分值为*.**。现更正为:技术方案内容工程总承包方案及运营方案本项目分值为**.**;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案及措施、本项目分值为*.**;工程总承包 管理重点、难点分析、本项目分值为*.**;项目运营方案、本项目分值为*.**;③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本项目分值为*.**,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与文旅行业相关的奖项或荣誉的,国家级每个得*分,省级每个得*分,市级每个得*.*分,最多计*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因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故此项评审分值予以取消。澄清文件已上传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请投标人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雁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号; 联 系 人:项目实施单位衡阳市雁******、许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光辉街*号海博星都*栋****; 联 系 人:陈芮汐、易礼松、刘晨博、邓美玉;    电 话:***********。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文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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