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勐糯镇海头出水洼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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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勐糯镇海头出水洼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拍卖公告(公告文号:龙自然资矿告字[****]**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龙陵县勐糯镇海头出水洼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龙陵县龙山镇龙华路东段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金溪路*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项目'" __ko__*************="ko**"项目名称:龙陵县勐糯镇海头出水洼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ko**"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龙陵县勐糯镇海头社区,矿区地理坐标(极值,****国家大地坐标坐标):东经**°**′**.***″-**°**′**.***″,北纬:**°**′**.***″-**°**′**.***″
面积:*.****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序号
X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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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__ko__*************="ko**"
资源储量:累计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控制资源量***万立方米(***.*万吨),灰岩矿推断资源量**.*万立方米(***.*万吨)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露天开采,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为**万吨/年,采矿回收率**%,矿山服务年限为**.*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实施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采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验收不合格,或因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关闭矿山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序号
经度
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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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近五年来,没有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的。(四)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五)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七)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年**月**日 挂牌时间:****年**月**日— **:**
地点: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会议室(公告网址:http://***.******.***.cn/)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于****年*月*日**时******领取拍卖文件(龙陵县公共******窗口),联系人及电话:刘经理***********。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拍卖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具体******实施,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文件为准,竞买人于****年*月*日**时前按拍卖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需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自愿承担风险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法人、委托人)、征信证明(含企业、法人、委托人)、竞买保证金凭证,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带上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须签字按手印)。需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起始价的**%)至指定账户并上传凭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须在****年*月*日**时前到达出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在拍卖会中出价最高者拍卖师三声报价且无人再加价时落槌成交成为买受人。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一)矿产资源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采矿权的开采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质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得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落槌成交,竞得人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竟得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龙陵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龙陵县税务局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并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
(五)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银行竞买保函金额的违约金。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未按规(约)定缴纳交易费用的; *.在拍卖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除承担本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
十一、其他内容本公告在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相关项目:龙陵县勐糯镇海头出水洼建筑石料用灰岩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