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新华书店隔壁门面房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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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新华书店隔壁门面房招租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华书店隔壁门面房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czqjcq******-***-**
成交方式:网上竞价
招租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竞拍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成交人姓名:陈宗银
成交金额:陆万元整/三年(¥*****元/*年 )
项目单位: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全椒县襄河镇椒陵大道***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翠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全椒县站前路中意大厦**楼
项目负责人:郭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楼*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项目单位: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安徽******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安徽******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