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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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年第**号)精神,经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阜阳市明珲******临泉分公司等*家单位招用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人,符合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 地址:临泉县幸福路与港口路交叉口市民中心东南角一楼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附件: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明细表临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