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埇桥区蒿沟镇巩家行政村尹圩中心村污水处理、道路畅通、绿化景观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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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蒿沟镇巩家行政村尹圩中心村污水处理、道路畅通、绿化景观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埇桥区蒿沟镇巩家行政村尹圩中心村污水处理、道路畅通、绿化景观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EP-YQGC*******) 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任何部位、任何条文出现明示或暗示具体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包括以往的施工业绩等),未按照要求编制的,该标书一律被否决。(*)未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更改为: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的任何部位、任何条文出现明示或暗示具体投标人的说明及标记(包括以往的施工业绩等),未按照要求编制的,按 * 分处理。(*)未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按 * 分处理。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各次答疑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宿州市埇桥区蒿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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