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南寿县三水厂取水口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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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南寿县三水厂取水口门工程 原项目编号:****IFAGZ*****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南寿县三水厂取水口门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通知**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南寿县三水厂取水口门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IFAGZ*****)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报价参考价: (*)最高投标限价:********.**元(含暂列金*******.**元); (*)“临时用地”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元; (*)保险费:******.**元(不可竞争); (*)暂列金:*******.**元(不可竞争); (*)“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分项报价参考价: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即*******.**元。 注:保险费分项报价参考价需填入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等对应位置;暂列金分项报价参考价需填入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等对应位置。 二、对投标人澄清申请的回复: *、请问资格审查业绩是否可以作为详细评审业绩? 答:资格审查业绩可以作为详细评审业绩。 *、请问是否可以提供EXCEL清单? 答:本项目仅发布word文档格式的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开标时间****年**月**日,但招标文件计划开工日期**月**日,存在不合理之处,是否需要更改开工时间,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中的工期仅为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无需更改开工时间。 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及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安徽省******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 日期:****年**月*日 电话:****-********,********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附件: 澄清公告.pdf(澄清修改通知**号)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水利部分)淮南寿县三水厂取水口门工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