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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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武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年*月*日我市已是中度污染,预计今日我市可能会出现AQI日均值大于***(中度污染),中度污染预计持续**小时以上,且未来一段时间仍受区域污染传输影响,符合黄色预警启动条件。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鄂环发〔****〕**号) 和《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武环〔****〕** 号)中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有关规定,现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年*月*日**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一、请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市委网******************,分别向有关受众告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二、请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 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气象局,分别按《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健康防护和建议性减排措施引导工作。三、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由市城管执法委牵头组织实施全市重点道路每日增加*次及 以上清洗压尘作业;市城管执法委、市城乡建设局分别会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停止全市停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车上路行驶(涉及特殊工艺、应急抢险以及民生保障任务除外)。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涉及特殊工艺、应急抢险以及民生保障任务除外),站内堆放的散体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由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依职责范围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停止建筑物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隧道挖掘除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做好裸土覆盖等防尘压尘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上述作业涉及特殊工艺、应急抢险以及民生保障任务除外)。由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港口码头、物流、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含燃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特殊工艺、应急抢险以及民生保障任务除外)。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实施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企业落实黄色预警停产限产减排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按《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上述各项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于每日**:**前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逾期未报送将在全市予以公开通报。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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