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市眼科医院新院区设计单位招标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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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芜湖市眼科医院新院区设计单位招标项目”(项目编号:WH**GC****FJ****)发布澄清内容如下: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设计成果要求”中第三项“提交设计文件
(一)设计文册
设计文册包括设计说明、全部设计图纸和本次建设建筑工程造价估算表,设计图纸比例可根据图册排版情况自定,设计文册版面大小为A*。设计文册为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正本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外,还须由主设计师或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多媒体演示文件
结合设计方案实际情况,可提供多媒体演示文件,演示文档应配以中文或中英文字幕,可配标准普通话中文语音解说。可配以背景音乐,但背景音乐不应带有明显的与投标人相关的地域特征;演示文档应无投标人的任何标志。
(三)电子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全套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效果图等内容,包括设计说明、投资估算、设计图纸和解说文稿等内容的电子文件一套,电子文件中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和解说文稿应与其所递交的方案设计文件纸板内容相同。其中文本使用Word文件(doc格式),图纸使用Auto CAD文件(dwg格式)和Adobe Photoshop文件(jpg格式);禁止设计成果制成Adobe Reader(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将演示文件和电子文件刻录于光盘(DVD)或U盘中,可以自动播放演示文件。”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芜湖市眼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