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市弋江区奇瑞新能源汽车四期建设项目研发楼装饰项目澄清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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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就“芜湖市弋江区奇瑞新能源汽车四期建设项目研发楼装饰项目”(项目编号:WH**GC****FJ****)发布澄清说明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新增一条“(*)投标单位应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尽早交付使用,本项目计划研发楼二至三层在****年*月**日具备交付条件,四至五层在****年*月**日具备交付条件,六层在****年*月**日具备交付条件”。
*、若投标单位提供的是专业分包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分包合同、总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齐全,业绩予以认可。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