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三沙市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土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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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项目名称三沙市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号)土地租赁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标讯正文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详见标讯正文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海口市大同路*-*号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至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名称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号代理机构名称海南******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街道办中山南路**-*号***室财政部门联系人罗女士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号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点击下载专业人员人员信息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相关公告 三沙市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号)土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三沙市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号)土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SX-****-***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海口市南海大道 ** 号地上所有临时建筑物等及土地的租赁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为*****平方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是一个延续性、又有保密性,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以及保密性要求,根据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号)第一条第(一)项第*类:(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综上所述。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海口市大同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名单:王广袤、吴小芳、潘玉仙 如潜在的供应商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三沙市财政局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中衡大厦**C 联系方式:****-********附件:三沙市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docx新增div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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