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关于祥平街道、莲花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管理方案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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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厦未保办〔****〕*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祥平街道、莲花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管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祥平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管理方案*.莲花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管理方案二、项目内容*.承接祥平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管理及祥平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承接莲花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管理及莲花镇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工作。三、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需于****年*月**日**:**前将项目纸质盖章版申报材料(每个项目分开申报,一式**份),报送至区民政局(地址:同安区环城西路**-**号民政**)。四、申报形式及要求(一)申报形式本着多家比选、择优选择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申报项目。(二)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做好项目前期调研,根据服务需求,制定项目方案,保证项目有效开展,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五、提交申报材料*.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提供相关银行账号证明,开户银行许可证等。*.需提供详细的一个周期未保站实施项目申报书,并附项目配备专职人员专业资质、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六、经费支持*.本项目扶持资金为每个站点**万元。*.鼓励社会组织自筹配套资金扩大服务项目的规模。七、项目评选方式由我局会同祥平街道和莲花镇评选出最优方案。八、实施周期项目周期为*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项目申报联系人:区民政局小张,电话:****-*******。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