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其他公告】关于车辆租赁服务(DYZB-2023-WZ039(重))质疑答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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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梧州******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红岭金晖汽车站西侧 邮编:****** 法定代表人:郑润秋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莫 华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车辆租赁服务 质疑项目的编号:DYZB-****-WZ***(重) 包号: /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贵公司****年*月*日递交的质疑函已收悉,关于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编号:DYZB-****-WZ***(重)。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事项,本公司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质疑投标的四家供应商中有两家供应商资质不符合投标资质,因此本次投标没有达到最低三家供应商的要求,请求废标重新进行招标活动。 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德元******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清单表格所示,本次采购项目中包含**-**座中巴及大巴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要求,从事客运经营的企业,必须取得当地行政审批部门发放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客运经营活动。本次采购清单中涉及的**-**座中巴及大巴车属于客运车辆,因此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方可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而本次投标供应商中的******和梧******两家公司,只具备*座以下车辆租赁服务,不具备**-**座中巴及大巴车的经营资质。因此本次投标没有达到投标要求最低三家供应商的要求,属于无效的投标行为。 质疑答复: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 、中国政府采购网(***.******.***.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本项目报名的四家供应商均符合上述要求,******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特此答复!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监察******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附件*:梧州******质疑函广西德元****** ****年*月*日附件列表:没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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