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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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南原文链接地址公告内容文档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栾川政采磋商(****)****号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 郑州综******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号永和国际广场A****号 ***,***.** 元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 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个月 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三、评审专家名单袁孝刚、莘丽丽、李晓莉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计委计价[****]****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文件规定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栾川县君山中路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号*号楼*单元**层**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相关附件招标正文(*).docd**e***d-f**c-***d-af*b-*d*****b****-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df评标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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