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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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库〔****〕***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有关要求,做好****年地方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统筹指导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在****年*月**日前,通过“***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的**%。具备条件的预算单位,可适当提高预留比例,鼓励按照**%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预算单位填报的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相关数据完整、准确。对所属预算单位存在合并、撤销、更名的,及时联系“***平台”更改信息。三、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要求本地区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情况;对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对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当要求其按规定预留份额并为食堂承包方开通“***平台”交易权限。四、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推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落实,通过通报、考核等方式督促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在“***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按期完成采购任务。各预算单位可通过“***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首页查看预留份额填报操作指南。平台联系电话***-****-***。财政部办公厅****年**月**日附件下载: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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