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澄清公告)回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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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回复六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原文链接地址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月*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号),明确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对本地区信用评价、信用评分以及信用监管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订或废止有关规定。要将本地区排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于**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答:本项目是根据监督部门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内容编制,由招标人在规定范围内设置评分内容,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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