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取 水 许 可 公 告(松取水告字〔2024〕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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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改建工程松阳段第*合同段工程西山石子加工拌合站)因石子和商品混凝土清洗、加工需要,于****年**月**日向我局提出《关于要求批准取水许可的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取水单位:******。取水水源:地表水。取水地点:松阳县大东坝镇西山村附近小港河道上(东经***°**′*.**″)(北纬**°**′**.**″)。取水量:年最大取水量*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立方米,取水保证率为**%。第三方对该取水许可申请认为有利害关系或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本机关将视为默示同意。联系人:吴思清(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联系方式:****-*******松阳县水利局****年*月*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