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关于开展城区流浪犬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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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米脂县城市管理工作,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防范疾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凡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饲养犬只,必须主动对犬只进行相关疫苗接种,严格执行圈(拴)养,杜绝犬只随处乱跑及伤人事件的发生。
二、携犬出户必须为犬只戴上犬链,不得带入商场、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
三、自****年*月*日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对流窜在街头巷尾、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的流浪狗进行集中捕捉。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养犬户要立即将犬只圈(拴)养,严防犬只伤人,凡未圈(拴)养的家犬,流放外出的一律视为无主犬、流浪犬,予以捕捉,造成一切后果由养犬人承担。
五、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对阻碍、干扰整治流浪犬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置。
特此通告
米脂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