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盘锦市气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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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LHZC(QX)****-***(招标文件编号:LHZC(QX)****-***)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气象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金城路***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F*-**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 *.由中标方负责与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由中标方负责劳务派遣的薪酬管理、社保(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纠纷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证件,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劳务派遣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由中标方负责劳务派遣的档案管理。 *.根据招标方的用工要求,中标方劳务派遣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招标方可进行相应的处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中标方向招标方派遣的人员素质、数量等由招标方确定,特殊工种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具体各岗位人员需求及薪酬待遇以下列内容为准。 (*)人数情况: 劳务派遣具体各岗位人员需求及工资待遇: 办公室文秘*人,月工资****元;业务科大厅代表*人,月工资****元;观象台观测员*人,月工资****元;服务中心主持人*人,月工资****元;月工资****元(各类人员合计*人)。 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临时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盘锦市地方文件标准执行)******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 劳务派遣管理费(服务费)按照用工人数定额核定,由用******,劳务派遣和临时用工工资由******,由派遣公司向本人发放。 对不能遵守劳务派遣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劳务派遣人数、工资标准按气象局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增减以及调整工资标准等。 *.在合同期内招标方可随时确定人员由中标方派遣。 *.劳务派遣若违反招标方或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招标方可随时要求中标方进行人员更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俊和、刘畅、罗锦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气象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号         联系方式:罗锦华、***********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辽河工******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东跃街裕祥融城小区*#***             联系方式:郑志强、****-*******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锦华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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