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鹿邑县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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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鹿邑县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南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谈-****-**
*、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鹿邑县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鹿财竞谈-****-**-*
鹿邑县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疗设备购置
郑******
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号龙子湖中央广场*单元**层**-**号
*,***,***.**
元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三、评审专家名单
(副场:禹州):田梅、魏洁、李彦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豫招协[****]***号文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公告、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成交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鹿邑县***国道与***省道交叉口东***米
联系人:展翱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绿水******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号*号楼**层***号
联系人:陈玉华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华
联系方式:****-*******附件下载:谈判文件 定稿.pdf.pdf成交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