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徽县老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项目一期(第三标段)废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徽县老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项目一期(第三标段)
废标公告******受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徽县老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项目一期(第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于****年**月**日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及标段编号:
*、项目编号:A*******************
*、标段编号:A**********************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废标原因:
****年**月**日,徽县老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项目一期(第三标段)接到质疑,质疑事项:“徽县老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改造项目*期B*标段的中标单位,******,项目经理高延超存在违法问题,此公司在****年**月**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已经中了一个标,现在工期未完,在徽县又中标,属于违法行为”。经招标人调查,此质疑事项成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建设单位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即“******”函询,该公司反馈,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且未中标的情况下,将该项目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已安排至其他项目进行投标,且暂无其他人员进行调剂,故该公司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经监督单位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同意,现对本项目予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
[if !supportLists]三、[endif]联系方式:
招标人: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许东 电话:***********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东街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新都家园商铺*层西侧
联系人:石琳电话:***********
监督单位: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 电话: ****-*******
陇南市公管办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