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东浦街道王家村房屋拆除项目的变更(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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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浦街道王家村房屋拆除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 *、本项目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年**月至****年**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其余内容不变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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