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关于开展锦江区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市场调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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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工作的通知》(成生委办〔****〕***号)要求,锦江区拟开展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工作,现邀请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单位开展市场调查,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要求开展检测。****年*月-****年*月,每月人工检测柴油车不少于***辆,每年不低于****台;每周夜间检测柴油车不少于*次,每次夜查数量不低于**辆;每月开展入户抽测不低于*次,全年柴油车入户检查不少于***辆;****年*月-****年*月,每月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少于**台,每年不低于***台。
二、市场调查内容
每台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费用。
三、调查报告提交
邀请具备有效期内CMA认证证书供应商(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能力附表中包含柴油车(光吸收系数)、非道路移动机械(光吸收系数)监测能力)开展市场调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业绩;每台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费用。上述证明文件均用A*纸印制并加盖公章。
于****年*月**日**:**前报送至锦江区静康路***号(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室),或提交至电子邮箱(******)。联系人:郭春艳;联系电话:***-********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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