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省安溪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安溪县旧城区改造全无线远传抄表货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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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溪县旧城区改造全无线远传抄表货物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号楼B栋***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H*******AX 项目名称:安溪县旧城区改造全无线远传抄表货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口径 采购预算单价 限价(元/个) 最高控制价(元) * *-* 全无线远传抄表系统 个 **** DN** *** ******* 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暂定价,仅为招标时使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果超过该合同包的最高控制价,则按无效标处理,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最终验收数量为准。本项目结算价=中标单价*最终验收数量。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投标货物预算单价限价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每批货物接到采购人的书面或传真通知后**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号楼B栋***室 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报名预约电话:***********,微信同号。[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号楼B栋***室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 联系方式: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号楼B栋***室 联系方式:小吴***********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