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0日拟作出的黄207地面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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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黄***地面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蕾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号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黄***地面工程建设泸州市泸县百和镇军大丘村*组中************重庆天然气事业部重庆******新建黄***井试采井站*座,试采期*年,试采规模为**×***m*/d,井场分为黄***井试采站场和CNG站场。试采站场工艺区主要设井口装置区、水套加热炉撬、气液分离器橇、脱硫装置撬、放空分液罐橇、放空火炬;CNG 站场设压缩机撬、分子筛脱水橇、加气柱和燃气调压撬,并建设与之配套的公辅工程。黄***井站采用两级节流工艺,井口采出原料气经两级节流降压后进入水套加热炉加热,经气液分离计量和脱硫塔脱硫后,进入CNG试采单元,经分子筛脱水橇脱水和压缩橇增压后,由双枪加气柱给CNG槽车充气,CNG槽车运输外售。液相排至密闭防渗处理的气田水罐临时储存,定期拉运至四川兴澳涪陵气田平桥水处理站处置。(*)废水: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废水得到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不设置食宿,黄***井站为无人值守站,运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旱厕收集;车辆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场地周围设置清污分流沟,收集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和混凝土基础养护;气田水暂存于气田水罐中,定期由罐车转运至四川兴澳涪陵气田平桥水处理站处理,所有废水严禁外排。(*)废气:水套加热炉废气燃烧排放;平台井站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页岩气燃烧排放。运输车辆遮盖、施工地段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场地内洒水抑尘,降低扬尘影响程度。 (*)固废:脱硫富剂由生产厂家回收;站场检修废渣外运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油、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规范暂存于贮存设施,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 (*)噪声: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井场、平台井站周边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保纠纷。 (*)环境风险: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采取连锁保护措施,设置放空系统、二级节流措施、安全截断系统、可燃气体检测及报警装置等环境风险监控和应急处置设施,建立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测制度,加强污染物储运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地下水和土壤: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井口区域、气田水罐、放空分离罐区、脱水、压缩橇、燃气发电机组、危废贮存点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及土壤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 (*)生态: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落实修建排水沟、挡墙及植被恢复和生态补偿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钻井结束后,按相关行业规范及时进行封井作业,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