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确认邓金明等19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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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黄埔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细则》规定,黄埔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邓金明等**名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黄埔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号大院,邮编:******。 附件:邓金明等**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黄埔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邓金明等**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docx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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