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视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新华街***号邮编:******序号批复名称批复文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发文时间*关于西******蛋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长批复〔****〕**号西******蛋制品生产项目西******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办半引路郭村****号**月**日*关于陕西省公共卫生中心(一期)项目供热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长批复〔****〕**号陕西省公共卫生中心(一期)项目供热扩容项目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双益湾村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内**月**日相关附件:陕西省公共卫生中心(一期)项目供热扩容项目.docx西******蛋制品生产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