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和县2024年度充电桩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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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年度充电桩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MHCJ***/GN****-E*-****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和县****年度充电桩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分)-技术参数响应”: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分,如出现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按下列标准进行扣分:
(*)标注“★”的条款,每有一项未响应或负偏离扣*分;
(*)未标注“★”的条款,每有一项未响应或负偏离扣*分。
注: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问题:本评分条款未明确响应技术参数的方式。
针对以上请予以明确。
答:和县****年度充电桩采购安装运营一体化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参数响应-内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分,如出现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按下列标准进行扣分:
(*)标注“★”的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分;
(*)未标注“★”的条款,每有一项未响应或负偏离扣*分。
注: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其中标注“★”的条款中,备注提供承诺的或非参数类的条款的请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未标注“★”的条款以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为准。”
二、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技术规范书”均修改为“采购需求”。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号
联系人:张龙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楚汉街*号楼
联系人:王明
电话:***********注: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此答疑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年*月**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