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苍溪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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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应急管理局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年清单制提档升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苍溪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年清单制提档升级政府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年清单制提档升级项目、 *项、 预算金额 ***,***.**元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苍溪县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已使用*年,需要在保留历史数据的情况下做平滑升级,保证清单制提档升级与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的无缝对接,确保数据的完整、一致、安全。
四川银******于****年建设苍溪县应急管理局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前已开发完成并取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部分软件系统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 V*.*(证书登记号****SR******)”、“OA综合管理系统 V*.*(证书登记号****SR******)”分别被用于了该项目行政执法管理、辅助办公模块建设。
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年清单制提档升级项目是对原有苍溪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功能的更新、补充和升级,需对原有系统进行******自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编号对应的相关软件行使修改权。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故采购人在未征得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不能擅自修改或擅自许可他人修改相关软件程序。
本次项目采购需求就是对现有系统升级,其内容包含了对该供应商自有著作权的相关软件的功能修改、拓展、延伸等智力劳动。客观上不可能绕开相关原有程序的著作权人的许可,事实上构成了必须使用到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实施单一来源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四川银******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枣子巷**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 王容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肖家坝大道*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联系人: 徐翠萍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滨江路东段**号 联系电话: ****-******* 六、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苍溪县应急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