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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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芬因保管不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威国用(****)字第****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芬
                  ****年*月**日
 威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