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不予行政许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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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鑫菲新型页岩建材厂于****年**月**日提出排污许可重新申请。经我局审核,该单位在已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发生了变动且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动内容包括产品种类变化、原辅料变化、生产设备变化、雨污分流和无组织防治措施不满足要求等。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天台县鑫菲新型页岩建材厂申报的排污许可重新申请不予行政许可。特此公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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