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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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为不断满足教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新活力,以更健康的身心、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经学校研究决定,****年寒假学校继续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疗休养对象疗休养对象为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优先安排各级劳模、各层次人才、获得校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工龄满**年的教职工、科研教学骨干和一线教职工,合理照顾临近退休的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安排疗休养活动:(一)上年度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或受到学校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二)到学校工作试用期未满的;(三)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参加疗休养疾病的;(四)****年以来参加过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不再报名。各学院(部)、各单位****年第一批疗休养名额详见附件*。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推荐疗休养人员。二、疗休养时间****年*月**日-**日三、疗休养地点桂林全州大碧头国际旅游度假区或贺州昭平药食同源体验养生中心(二选一),疗休养基地的具体行程详见附件*。四、疗休养费用根据《关于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工发〔****)**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五、有关要求(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疗休养工作的宣传、组织、推荐等工作。(二)出发前五天因故不能按时出发的,须及时与校工会联系,未及时联系的视同已经参加疗休养活动。(三)参加疗休养人员要遵守休养基地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按照疗休养行程的安排统一行动,不得参加存在危险的活动;必须随团出发(返回),确因特殊情况不能随团出发(返回)的,需征得小组长及领队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团单独行动。(四)参加疗休养必须是教职工本人自愿行为,并签署《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承诺书》。(五)根据自身身体需要自备必须药品,做好出行安全保健工作。(六)疗休养期间若发生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行程。(七)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年*月**日(星期六)下午*:**前填写好报名表(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到校工会育才校区***办公室,或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联系人:曾凯,电话:***********。 附件:*.****年第一批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年第一批疗休养人员报名表 *.****年第一批教职工疗休养基地行程安排表 *.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承诺书校工会****年*月**日附件附件*:****年第一批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xlsx附件*:****年第一批疗休养人员报名表.doc附件*:****年第一批教职工疗休养基地行程安排表.doc附件*:广西师范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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