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华鼎林业投资有限公司39%股权及债权捆绑转让项目(二次挂牌)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持有的********%股权及债权捆绑转让项目(二次挂牌)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广西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N****GQ******-*项目名称
******持有的********%股权及债权捆绑转让项目(二次挂牌)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捆绑******持有的对******全部债******持有对******的债权已经广西中信华通资******评估,并出具了编号为“中信华通评报字(****)***号”的债权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持有的******债权,于评估基准日****年*月**日的市场价值(预计可回收金额)为**,***.**万元,债权受偿比例为***%。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人员安置。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 *.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成交签约。(*)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广西南宁市) *.交易价款支付及结转。【分期付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成交价的**%)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交易所在足额收到首付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由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在*个月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号;待受让方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后再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